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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艾红霞
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对维护和提升江河湖库水质水量、守牢全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生态安全底线具有重要意义。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湖北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强调,要共同打造一批具有湖北地方特色的生态清洁小流域,提出到2025年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120条、到2035年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520条的目标任务。
平均每年建设40条左右生态清洁小流域,任务如何实现?
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吴遵雄介绍,将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制定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管理制度及技术标准,指导地方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并以丹江口库区、三峡库区等区域为重点,注重协调水利、发改、林业、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项目资源,共同打造一批地方特色突出、示范效果明显的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努力为全省小流域综合治理提供水土保持示范样板。
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资金如何保障?吴遵雄介绍,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的同时,鼓励地方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争取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探索用好耕地占补平衡、生态产品经营开发等产权激励政策,积极推行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建设模式,建立健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社会资本投入机制。
据介绍,我省于2006年开始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试点,多年来结合“长治”工程、世行贷款项目、“丹治”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等项目,分别在丹江口库区、三峡库区、大别山区和武陵山区等重点区域持续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截至2022年,全省共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2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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