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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浙江省缺陷产品技术评价中心网站8月2日消息,日前,浙江奔的车业制造有限公司受缺陷调查影响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1年04月09日至2022年04月27日期间制造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型号TDT531Z),涉及数量为209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于“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反射器、照明、鸣号装置、车速限值”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的标准要求,在使用时存在:1.超重或超速,改装后可能导致出现起火等安全事故;2.不合格的反射器在黑暗条件下起不到反射作用,极易导致后方来车看不到前车,导致事故发生;不合格灯具不但不能为骑行者提供良好的照明,而且容易对其他道路使用者产生强烈的炫目,引起交通事故;3.车速过高时车体较难控制,易引起侧翻:车速过高且紧急制动下制动距离加长,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风险。
浙江奔的车业制造有限公司将对涉及产品免费为客户补发配件,免费为客户更换充电器、灯具、反射器、蓄电池盒及控制器以消除安全隐患。
浙江奔的车业制造有限公司将通过经销商实体店铺张贴公告公示相关信息,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576-81879222)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消费者也可以通过浙江省缺陷产品召回信息网(www.zjdpac.com)了解相关信息,或拨打浙江省缺陷产品技术评价中心电话:0571-8502763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供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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